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岗分公司,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切实推进我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现决定在我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全面实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化投标和评审依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7月1日起,我区新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实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除涉密采购项目外,我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不得采用线下纸质评审方式。
    二、各预算单位在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委托时,应当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选择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和具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实行电子化投标和评审能力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投标事宜。
     三、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尽快完成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电子评审系统对接,熟悉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电子化招投标的各功能模块业务操作,并及时组织本机构从业人员加强内部培训,以便符合市、区采购代理业务相关规则。
    四、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我区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电子标评审管理的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电子投标书进行投标。
    五、各预算单位、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电子标评审采购档案的保管使用。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及系统运维方反馈、联系。联系电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755-28683054,28261045;系统运维方,0755-839481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