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20〕39号),自2020年9月1日起,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承接主体由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变更时间
自2020年9月1日0时起,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承接主体由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变更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二、 采购系统
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系统的登录方式保持不变(域名为:http://lg.szzfcg.cn)。
三、 操作程序
龙岗区各预算单位在金财系统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时,选择“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操作程序不变。
四、 注册及密钥办理
采购人及供应商注册操作方式不变(域名为:http://lg.szzfcg.cn);电子密钥办理等场所保持不变(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
五、 交易场所
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交易场所保持不变(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层)。
六、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5-89552799 曾工
0755-89552611 孙工
本次平台主体变更给各交易主体带来的不便,敬请给予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0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