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及多媒体电教平台标准化预选供应商采购(2017年第一轮)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深龙教通〔2017〕68号
各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批复意见,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及多媒体电教平台标准化采购2017年第一轮预选供应商的招标建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供应商适用范围
各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选用龙岗区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ABC方案)及多媒体电教平台(AB、C方案)标准化采购的项目,全部实行预选供应商采购。
二、预选供应商的使用程序
龙岗区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及多媒体电教平台标准化采购项目实行预选供应商方式,采用抽签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现行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操作流程,网上发布预选采购公告,所属类别入围预选供应商均可网上响应(预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响应次数须不少于所入围方案具体预选采购项目总数的80%,否则取消下一轮投标资格),由采购单位代表在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网下抽签,在已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大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供应商入围时的成交单价计算得出成交价格,连续两个项目成交的预选供应商轮空一次,不参与下一个项目抽签。
三、预选供应商库名录
预选供应商库名录详见龙岗区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页面右侧相关栏目(http://lg.szzfcg.cn/default3.jsp)。
四、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五、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确保预选项目采购质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强预选供应商库的管理。对已实施的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履约反馈,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动态管理,对预选供应商实施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参与我区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以及下一轮预选供应商库建立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履约项目及时反馈
每个预选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都必须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二)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信息
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基础信息。对供应商资质等级、奖惩情况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当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更新调整。
(三)实行预选供应商退出制度
预选供应商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预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预选供应商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不诚信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
1.所投标品牌型号不存在, 取消参与投标供应商的入围资格及下一轮投标资格;
2.制造商与供应商串通控标,导致其他供应商无法供货或以正常市场价格供货的,取消参与控标供应商的入围资格及下一轮投标资格,并取消参与控标制造商的下属品牌下一轮投标资格;
3.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4.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6.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
7.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8.不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谈判约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全面真实履约,以至于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9.恶意质疑投诉累计2次的;
10.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实行供应商库动态补充机制
预选供应商被处理退出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从备选的预选名单中进行补充。
六、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采购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区财政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七、其他事宜
在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供应商项目可适时变更或终止。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613
 
 
龙岗区教育局联系人:陈明义,联系电话:89551977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德明,联系电话:8955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