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龙财〔2017〕34号)、《龙岗区教育局关于请求在全区教育系统试行“评审、竞价和抽签”综合采购方式的函》(深龙教函〔2014〕41号)、《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全区教育系统采购项目中实行评定分离原则的通知》(深龙教通〔2014〕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项目招标采购行为,经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龙岗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招标采购的教育系统项目中实施评定分离原则并使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相关招标文件模板,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遵照执行。
附件:1.《龙岗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原则操作方案(试行)》;
2.龙岗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模板;
3. 龙岗区教育系统货物类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主要要求。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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