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财〔2020〕111号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各街道办事处,驻龙岗处以上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14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
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本文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均指预算金额。
(一)以下项目应委托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预选或竞价采购: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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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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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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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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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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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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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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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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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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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窗式空调和专业精密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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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电子商场、厂家供货)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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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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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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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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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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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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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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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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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所有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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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电子商场)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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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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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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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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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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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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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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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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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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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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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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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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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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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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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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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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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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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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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间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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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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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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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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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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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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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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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电子商场、厂家供货)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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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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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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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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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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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电子商场)或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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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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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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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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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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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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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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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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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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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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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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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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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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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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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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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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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所有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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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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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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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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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所有子品目,不需编报采购预算和集中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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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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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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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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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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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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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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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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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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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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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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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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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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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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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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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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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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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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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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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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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指普通公务用车,不含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急救车、通讯指挥车、勘察探测车等)以及改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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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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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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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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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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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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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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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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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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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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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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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不含专业化的保安等安全防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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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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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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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仅指购买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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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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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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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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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仍应委托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以下项目应委托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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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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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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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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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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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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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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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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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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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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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包含所有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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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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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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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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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包含除纳入“预选采购(电子商场)”的4个子品目以外的其它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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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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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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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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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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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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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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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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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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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和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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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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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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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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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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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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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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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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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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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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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一)货物、服务类项目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均为100万元。
(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可按照规定择优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其中,保密、应急以及重大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重大采购项目是指:单个项目预算金额或打包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1,000万元但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重大采购项目的认定如有修订的,按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本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400万元。
四、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
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本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有关规定
除集中采购目录表(一)所列项目以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法自主选择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包括竞价、跟标等其他采购方式);选择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仅限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的有关程序决定。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法定情形、申请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
采购人应当主动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支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发展。
(四)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龙岗区政府采购网(http://lg.szzfcg.cn)为本区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
五、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以下9类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一)通讯管网、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网的租用或维护;气象雷达维护;邮政投递;影视作品和宣传公告的制作、发布、刊登、播放。
(二)土地、现存建筑或其他不动产的购买或租赁。
(三)活体动物、标本、化石、干尸实物及相应服务的采购;文物、美术作品实物及相应服务的采购;文艺演出、剧目的采购。
(四)直升机托管(不含直升机整机的采购)。
(五)河道水库等水务工程抢险抢修(含停水检修),深圳市市外水源工程管理,学校安全应急等突发事项抢修(含停电停水抢修)。
(六)公务用车、船艇、直升机等使用的燃油及其他燃料;消防设备用气等(按照实际结算周期进行结果公告)。
(七)非政府独立产权,且物业管理主导权不属于政府机构的物业管理。
(八)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职业资格、技能资格、公职人员招录、辅警招录等相关考务工作(含考试场地租赁、命题、组织考试、体检等);公职人员及辅警人员的体检。
(九)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布草洗涤消毒服务、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上述项目自行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结果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2019 年龙岗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龙财〔2019〕90号)附件3(暂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合同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经签订并生效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按新规定实施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