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启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团体组织,各街道办: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项目沿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选供应商招标结果,实行预选采购。经对进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确定了1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具体名单见附件),作为龙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选执行期限

自本轮预选库生效之日起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库内供应商有效期限。

二、关于使用规则

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开征集时供应商的报名顺序向采购代理机构分派委托。

三、关于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对预选供应商履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或投诉,区财政局:28922193

有下属单位的,请主管单位及时转发此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龙岗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选供应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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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