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

非现场方式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通知

深财购〔2020〕5号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我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期间,市区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

二、网上办理业务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寄递投诉举报材料,当日18点后送达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投诉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

三、投诉举报材料应当写明当事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财政部门的审查受理情况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四、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及开展部分调查取证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

  五、市区财政部门的收件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向与采购人同级的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举报材料。

六、自我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之日起恢复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