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采质函〔201935
质 疑 答 复 函

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龙岗区小型水库专业化管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19157223)的《质疑函》于2019年12月12日收悉。关于《质疑函》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反馈给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现根据评委会的复核意见答复如下:
《质疑函》反映: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评分因素的评分规则要求“每提供1名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监测工(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得10%……”。一标段中标供应商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以下称“湖南院”)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张卡”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水文勘测工四级”,不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规则要求,应扣除10%的分数(即0.8分)。
经复核,评委会依据湖南院出具的回复函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认为,湖南院提供的项目团队成员“张卡”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水文勘测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水工监测工”,不应得分,应在原得分基础上扣除10%的分数(即0.8分)。
综上,贵公司质疑成立。经扣减,湖南院的总分排名发生变化,影响了本项目采购结果。因此,本项目中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如对上述答复有异议,贵公司可于收到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财政局投诉。
   此复。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