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采质函〔201930


深圳市汇誉实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龙岗区南湾街道办出租屋消火栓系统项目(项目编号:LGCG2019157102)的《质疑函》于2019年10月8日收悉。关于《质疑函》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现根据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答复如下:

《质疑函》反映: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货物报价清单中,工程材料、施工类、制作设计、现场定制等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可不填写”,“立管穿楼板处理”为施工类的安装步骤,汇誉公司填写“定制”不应被作投标无效处理,评标专家进行作投标无效处理的事实依据和废标条款引用错误。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价格表》填写备注中已写明:“在货物报价清单中,工程材料、施工类、制作设计、现场定制等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可不填写”。“立管穿楼板处理”为施工类的安装步骤,不需要填写具体的规格/品牌,汇誉公司填写为“定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属于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货物报价清单的要求填报所投产品具体完整的型号/规格。

综上,汇誉公司提出的质疑成立,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

如对上述答复有异议,贵公司可于收到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财政局投诉。

    此复。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