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采质函〔201926


深圳市美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对宝龙街道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19155926)的《质疑函》于2019年8月30日收悉。关于《质疑函》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反馈给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现根据评委会的复核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联机室外机”技术参数

1、《质疑函》反映:依据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深旭冷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组运行安静可靠,两个风轮采用不同叶片数结构设计,消除共振,降低噪音”,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21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组运行安静可靠,两个风轮采用不同叶片数结构设计,消除共振,降低噪音”,此项质疑不成立。

2、《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实际参数为“室内机采用微电脑电子膨胀阀,具有2000级自动调节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多联机室外机:可实现最高3000级冷媒流量调节”,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06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多联机室外机:可实现最高3000级冷媒流量调节”,此项质疑不成立。

3、《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实际参数为“高效节能,压缩机频率范围0-450HZ”,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高效节能,压缩机频率范围0-480HZ”,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04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高效节能,压缩机频率范围0-480HZ”,此项质疑不成立。

4、《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没有750mm超大尺寸风轮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超大尺寸风扇静音技术750mm超大尺寸风轮”,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21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超大尺寸风扇静音技术750mm超大尺寸风轮”,此项质疑不成立。

5、《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没有冷媒液侧旁通技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组有冷媒液侧旁通技术”,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05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机组有冷媒液侧旁通技术”,此项质疑不成立。

6、《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多联机室外机不具备退磁保护功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备退磁保护电路功能”,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15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投多联机室外机具备退磁保护电路功能”,此项质疑不成立。

7、《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16匹多联机室外机实际参数为“室外机重量:347KG”,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6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280KG’”,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51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6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280KG”,此项质疑不成立。

8、《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20匹多联机室外机实际参数为“室外机重量:369KG”,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0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350KG’”,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52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0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350KG”,此项质疑不成立。

9、《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提供的产品彩页是虚假材料,其所投的海信8匹多联机室外机实际参数为“室外机重量:246KG”,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230KG’”,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公司提供的HSG2A201908S版本的彩页51页,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匹多联变频室外机:‘室外机重量:≤230KG”,此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空调设备”技术参数

1、《质疑函》反映:依据海信公司彩页显示,中标供应商深旭公司所投的海信空调设备实际参数为“‘2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950m³/h’;‘3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100m³/h’;‘2P单冷嵌入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900m³/h’”,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000m³/h’;‘3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200m³/h’;‘2P单冷嵌入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150m³/h’”,且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参数证明函并不具有权威性,深旭公司所有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却响应为无偏离,该公司未按实际要求响应。

经复核,评委会认为:依据制造商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出具的有关产品性能参数的声明函,深旭公司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000m³/h’;‘3P单冷立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200m³/h’;‘2P单冷嵌入式分体机6、室内机循环风量:≥1150m³/h’”,此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以上质疑均不成立,本项目维持原评审结果。

如对上述答复有异议,贵公司可于收到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财政局投诉。

    此复。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