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多媒体电教平台及语音室标准化预选供应商采购(2018年第二轮)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龙教通〔2018138

 

 

各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批复意见,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多媒体电教平台及语音室标准化采购2018年第二轮预选供应商的招标建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供应商适用范围

各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选用龙岗区教育系统网络电脑室、多媒体电教平台及语音室标准化采购的项目,全部实行预选供应商采购。

二、预选供应商的使用程序

龙岗区教育系统标准化教学设备(多媒体电教平台、网络电脑室、语音室)项目采用预选供应商抽签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现行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操作流程,网上发布预选采购公告,所属类别入围预选供应商均可网上响应(预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响应次数须不少于所入围方案具体预选采购项目总数的80%,否则取消下一轮投标资格),由政府采购系统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供应商入围时的成交单价计算得出成交价格。

三、预选供应商库名录

预选供应商库名录详见龙岗区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页面右侧相关栏目(http://lg.szzfcg.cn/default3.jsp)。

四、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5个月,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五、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确保预选项目采购质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强预选供应商库的管理。对已实施的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履约反馈,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动态管理,对预选供应商实施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参与我区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以及下一轮预选供应商库建立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履约项目及时反馈

每个预选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都必须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二)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信息

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当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区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来函对变更的相关情况进行更新,对于资格情况变更且不再具备项目履行能力的应及时书面来函申请退出预选供应商资格,否则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实后处理。

(三)实行预选供应商退出制度

在本项目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内,预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预选供应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所中本库所涉采购项目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3.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形的;

4.在履行本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转包或挂靠情形的;

5.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被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有效投诉两次的;

6.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的履约评价为差或不合格的;

7.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本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的;

8.有被查封或者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等不再具备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项目履约能力情形之一的;

9.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0.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行为;

12.出现行贿犯罪行为;

13.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实行供应商库动态补充机制

预选供应商被处理退出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从备选的预选名单中进行补充。

六、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采购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区财政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七、其他事宜

在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供应商项目可适时变更或终止。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22

 

龙岗区教育局联系人:陈明义,联系电话:89551977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丽敏,联系电话:8955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