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3年物业管理

服务等九类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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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采〔201312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采购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大商场供货、协议采购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龙财[2011]106号)、《关于印发〈龙岗区201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深龙财[2013]15号)精神,我中心已完成了新一轮物业管理服务类、绿化管养服务类、四害消杀服务类、印刷服务类、会计中介服务类、律师咨询服务类、专业服装定制类、家具类、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项目的招标建库工作。为做好本轮上述九类项目的采购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选供应商类别

本轮预选供应商类别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类、绿化管养服务类、四害消杀服务类、印刷服务类、会计中介服务类、律师咨询服务类、专业服装定制类、家具类、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九个大类,其中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分为5个小类(见附件)。

二、预选供应商适用范围

(一)预算金额在10 万元(含10万元)至100万元的物业管理服务类、绿化管养服务类项目,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产生成交单位;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仍按现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二)预算金额在10 万元(含10万元)至50万元的四害消杀服务类、印刷服务类、会计中介服务类、律师咨询服务类、专业服装定制类、家具类、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采购项目,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产生成交单位;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仍按现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三、预选供应商的使用及程序

适用预选供应商采购的上述九个类别的采购项目,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公布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需求。对应类别的预选供应商可进行投标响应参与网上竞价,采用“N+2”定标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采购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N+2”定标方法。N为需要的成交供应商数量,“N+2”即根据网上报价从低到高的排名而确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N+2”个供应商名单,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形式发给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从中选择成交供应商,并由行政首长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送回区政府采购中心后,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原则上顺位选择排名前N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须说明理由。

印刷服务类、专业服装定制类、家具类项目在采购单位确定成交结果之前,入围供应商必须提交小样或者样品,采购单位可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项目,采购单位可要求入围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

四、预选供应商库的组成及名录

本轮各类别预选供应商库由我区公开招标的中标预选供应商及通过办理相关手续的市预选供应商共同组成,具体名录见龙岗区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页面右侧相关栏目(http://lg.szzfcg.cn/default3.jsp)。预选供应商库由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绿化管养服务类、四害消杀服务类、印刷服务类、专业服装定制类的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1年;家具类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一年半;物业管理服务类、会计中介服务类、律师咨询服务类、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年。

本轮预选供应商制度从2013516开始正式执行。

六、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确保预选项目采购质量,我中心将加强预选供应商库的管理。对已实施的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履约反馈,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动态管理,对预选供应商实施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参与我区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以及下一轮预选供应商库建立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履约项目及时反馈

每个预选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都必须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二)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信息

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基础信息。对供应商资质等级、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当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关科室及时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更新调整。

(三)实行预选供应商退出制度

预选供应商必须积极参与预选采购项目,积极报名和参与竞价。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各供应商参与该预选项目的有效竞价情况进行登记,各供应商每年参与竞价的次数应不少于该类项目总数的50%,否则,年度考评时取消该供应商的入围资格,并取消下一轮参与我区预选供应商投标的资格。

预选供应商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预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预选供应商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不诚信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

5.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6.不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谈判约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进行全面真实履约,以至于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7.恶意质疑投诉累计2次的;

8.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实行供应商库动态补充机制

预选供应商库建立半年后,我中心可根据实施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补充或扩大。预选供应商被处理退出后,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从备选的预选名单中进行补充。

七、有关要求

(一)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是我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各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各采购单位要严格签订采购合同,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完整保存采购资料,配合做好对预选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三)各采购单位不得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四)在操作执行中,各采购单位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咨询和反映。我中心咨询电话:8955261189552711

八、监督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采购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区财政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诉,投诉电话:区财政局28922193;区政府采购中心89552203

九、其他事宜

在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供应商项目将适时变更或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项目采购内容简表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510

 

  

 

附件

教学常规设备设施类项目采购内容简表

包号

类别

采购内容

A

实验室类(理化生实验室及小学科学实验室)

书写板、电教平台、网络信息口、电源系统、水嘴及水槽、抽排气系统、紧急洗眼器、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风口到演示台和学生桌)、毒品演示操作柜、生物观察灯、学生操作桌、学生凳、装修、空调、电脑、交换机、数字化实验系统、资料柜及陈列柜等

B

多媒体网络电脑室(语音室)类

书写板、电教平台、网络信息口、服务器、交换机、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语言教学系统、学生电脑、学生电脑台、学生凳、教师座椅、稳压电源、装修、空调等

C

校园监控系统类

各类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管理软件套、监视器、监控主机、各类线材及配套网络设备等

D

多媒体教学平台类

多媒体台式电脑、超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触控电视一体机)、视频展示台、中控系统、无线话筒和接收器、有源音箱、书写板、多媒体讲台、辅助材料及安装调试等

E

校园广播系统类

数字播放系统、功率放大器、有线话筒或无线话筒、室内外音柱、多路调音台、机柜、空调、电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