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选供应商:
2011至2012年度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会计中介服务、律师咨询服务、教学常规设备设施、装饰修缮工程、家具货物类项目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均已到期,上述六个类别的预选供应商将于2013年5月16日正式停止使用。
请上述预选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5月31日前,凭《预选、协议保证金请退审批表》(见附件)、预选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科办理保证金的退领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预选、协议保证金请退审批表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预选、协议保证金请退审批表
公司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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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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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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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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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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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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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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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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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退
事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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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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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科室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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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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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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