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协议供货商:
我中心现开始受理2008年度传真机协议供货的办理申请,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办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协议商品品牌
本次龙岗区传真机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均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08年度同类商品通过政府采购法定采购方式后确定的中标品牌。
二、本次协议供货商的确定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08年度传真机协议采购竞争性谈判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注册地在龙岗区或在龙岗区范围内设立售后服务点的协议供货商予以优先考虑。
3、协议供货商提供以下第三条之相关资料。
三、本次协议供货商须提供的资料
1、协议供货商呈批表。
2、协议商品生产厂家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的授权书原件。
3、协议供货商已签署的协议采购供货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份均须盖骑缝章)。
4、协议供货商已签署的《龙岗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诚信承诺书》原件。
5、协议商品生产厂家与协议供货商的协议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协议供货商品一览表清单(加盖公章)。
7、协议供货服务承诺(含售中、售后服务计划及供货时限等内容)。
8、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相应协议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及中标品牌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或刻录光盘。
9、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说明:以上表格均可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lg.szzfcg.cn)中“供应商”界面的“通用表格”处下载。
四、递交资料时间
请各相关供应商于2009年1月16日前将以上第三条之相关资料递交到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9552733 89552533
联系人:粟先生 陈小姐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吉祥中路碧湖玫瑰园19栋二楼(碧湖皇冠假日酒店旁边,欧景城对面)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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