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组织,各街道办事处,驻龙岗处以上相关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8—2020年度电商采购有效期延期的通知》(深财购〔2020〕49号)精神,考虑到我区新一轮电商采购参照适用市本级2018—2020年电商采购,经研究,现决定对我区电商采购服务期进行延长,延长期限暂定六个月,即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延长期内我区电商采购工作仍按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新一轮电商采购的通知》(深龙财〔2018〕337 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选供应商库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龙财〔2020〕93 号)执行。后续相关政策有调整的,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联系人:张亦恒,联系电话:2826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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