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选供应商:
为做好我区新一轮预选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现就物业管理、律师咨询、会计中介服务及家具类市预选供应商申请成为我区预选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经入选最新一轮市政府采购中心预选供应商库的物业管理、律师咨询、会计中介服务及家具类供应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即可成为龙岗区该类别的预选供应商,不需要参与我区相应类别新一轮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投标。
二、申请入围我区新一轮预选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请如实填写《市预选供应商申请成为龙岗区预选供应商申请表》(见附件),于2013年4月27日前报我中心采购三科,并领取预选供应商采购合同(经办人须提供法人代表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预选供应商采购合同为一式三份,各供应商领取合同后,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并将合同于2013年5月3日前全部送回我中心采购三科。
四、请各预选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8日,到我中心前台领取签署完整的预选供应商采购合同。
五、成功申请入围我区预选供应商库的市预选供应商,与我区招标产生的预选供应商同等对待,使用程序及管理办法按照我区对应类别的预选供应商使用程序及管理办法执行。
六、律师咨询、会计中介服务两类,由于我区不自行招标,直接使用市预选供应商,若申请成为我区对应类别预选供应商的家数不足10家,则取消对该类别的预选供应商制度。
七、我区新一轮入围的预选供应商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联 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9552966;杨先生, 联系电话:8955220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9楼。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市预选供应商申请成为龙岗区预选供应商申请表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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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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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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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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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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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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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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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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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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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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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分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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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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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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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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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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