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1年龙岗区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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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协议供货商:

我中心已开始受理2011年龙岗区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商品品牌

本次龙岗区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商品的品牌,均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度同类商品通过法定方式采购(招标编号:SZCG2011030382)后确定的中标品牌。

二、协议供货商的确定

1、要求同一中标品牌的生产厂家授权3家左右代理商作为龙岗区协议供货商。

2、注册地在龙岗区或在龙岗区范围内设立售后服务点的协议供货商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我中心过去对协议供应商及其供货情况的检查,公司管理规范、客户建档资料完善、售后服务优良的供应商予以优先考虑。

三、协议供货商须提供的资料

1、协议供货商呈批表(2011年版)

2、协议商品生产厂家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的授权书原件;

3、龙岗区协议采购承诺书(2011年版);

说明:以上表格均可在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lg.szzfcg.cn)中“供应商”界面的“投标/通用表格”处下载。

四、递交资料时间

请各相关供应商于20111118日前,按上述第三条要求,将相关资料递交到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9552711;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九楼。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