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 - 3 89805300- 3),于 2010年09月09日 09:00 至2010年09月28日 14:10 期间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且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且拟派具有高级项目经理壹名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DLP大屏幕、会议系统、中控、硬盘录像机、功放、音箱)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是设备制造商的除外)。 4)本招标项目以信息化设备为主,其中包括信息化设备、建筑装饰、消防、钢结构工程;若投标人不具备建筑装饰、消防、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资质,投标人应进行专业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总包与分包的《合作协议书》、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要求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消防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中的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龙岗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 间:2010年9月17日上午10(北京时间) 地 点: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韩小姐 联系电话:89552364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吉祥中路碧湖玫瑰园19栋二层办公楼(皇冠假日酒店旁) 邮政编码: 518172 传真电话: 0755-89552499 网上操作咨询:895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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